苏州市全面推广“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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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6-15 15: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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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房网讯(刘敏/文)6月13日,据“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的指导意见(试行)》。在各地“拿地即开工”实践创新基础上总结提升经验,探索可参考可推广的“拿地开工”审批模式,指导全市规范有效开展“拿地即开工”审批,推进“拿地即开工”模式常态化运行,助力全市各类工程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达效”,推动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其中,《指导意见》明确了“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的概念,即对暂未供地且有快速开工需求的项目,全面前移审批服务,确保项目依法快速开工。进一步明确了“投资管理、供地管理、建设主线、建设辅线”多线并行办理模式。

  同时,《指导意见》对适用条件进行了明确,包括企业登记手续的完成、经济和社会信用基础的良好记录,以及审批事项在市、县级市(区)各职能部门审批权限以内等。这些条件的明确,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指导意见》明确了拿地开工项目的发起主体,以及自愿诚信、承诺约定、协同推进等原则。此外,还充分考虑了因不可预见原因申请中止“拿地即开工”服务,转入常规审批流程等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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