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讯 (苏晓/文)10月14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明确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和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等,以支持市民购房需求。上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重庆将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参贷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参贷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20万元提高到160万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此外,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重庆市现行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政策,将已购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