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旭
相较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经营和融资更容易受到经济形势的影响。在经济发展面临压力时,一些民营企业经营困难、融资能力下降得比较明显。此时,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也恰恰会出现顺周期下降,倾向于将更多资金投放给经营更稳健的国有企业。上述两点原因互相叠加形成共振,常会在经济运行动力偏弱时加剧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发行债券是非金融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但一直以来,信用债券市场的分层现象较为明显,即投资者对于国企信用债券的需求较为旺盛,但对民企债券的信心不足、偏好度下降、投资意愿相对较低,影响了民企债券融资规模的增长。客观地讲,市场对于民企信用风险的判断时常存在一些过激的、不理性的成分,可能会“错杀”了部分资质良好的主体。
债券市场具有公开、透明、传导效力高的特点,对其余金融市场具有较强的引导力。因此,民企在债券市场融资的困难容易引起其余融资市场的同步收窄。2018年,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设计信贷、债券、股权“三支箭”的政策组合,扭转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同步收窄局面。其中的“第二支箭”即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并于2022年11月得到了延期并扩容,引导市场理性地看待信用风险,支持包括房地产企业在内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保持房地产等行业债券融资的基本稳定。今年8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力度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提出“继续加大‘第二支箭’服务力度,更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继续丰富和创新‘第二支箭’工具箱,提升增信服务力度”。
预计“第二支箭”对于民企债券融资的支持作用将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可以运用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信用联结票据、担保增信、交易型增信等多种方式,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债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另一方面,“第二支箭”释放了人民银行对于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坚定支持民企发债融资的信号,可以起到提振市场信心的作用,助力于更多民企顺利融资,缓解其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房地产是信用债市场存量规模较大的行业之一,债券融资也是房地产企业重要的资金来源。去年房地产市场的景气度处于偏低的水平,民营房企在债券市场融资遇到了阶段性的困难,因此优质的民营房企也是“第二支箭”重点支持的对象之一。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民企发债的支持政策并不局限于地产行业。任何政策都应以服务人民为本,那些实体经济中的民企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对实体经济发债主体的支持更要显性化。所以,《关于进一步加大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力度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类及地产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公司以及采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科技公司在债券市场融资,继续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覆盖面,惠及更多中低信用等级民营企业发行主体”。
(作者系光大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